人人也瘋狂
過去的兩個星期﹐才體會什麼是非人生活。在香港﹐什麼都要快﹐要快即是要一日做夠18小時﹐每天在趕﹐每天不停地做。我終於第一次親眼看到報紙檔的人在街上整理報館交來的報紙﹐那時是凌晨四點半﹐我放工回家。如果你問上司﹐為什麼要這樣做?他會說市場慣例是要在很短時間內做完﹐做和財務融資有關的﹐每個人也是這樣做。但每個人也這樣做﹐就等於正常嗎?諷刺的是﹐有人終於受不了﹐離開了這行業﹐但同時也有很多人﹐嚮往更高收入﹐千方百計爭進這行業。
香港是一個瘋狂的世界﹐自己瘋狂﹐也期望別人也一起瘋狂﹐於是大家一起瘋狂地工作。相比歐洲﹐雖然香港人經常批評他們工作緩慢﹐但他們知道什麼是生活﹐他們知道他們是人﹐不是牛。我最欣賞的是歐盟對工作時間的規定 - 員工一星期不可工作多過40小時。這至少是一個合理工作時間的指標。香港﹐如果也有機會制定類似的工作時間的話﹐我想一定是–員工一星期﹐扣除星期六、日﹐不可工作少過40小時。
shirley said,
June 3, 2008 @ 9:22 am
沒錯﹐這個社會就是有太多工作狂了。以前﹐還是小漁村﹐為了創造經濟奇跡就刻苦工作。如今﹐社會比以前富裕好幾百倍﹐中產階級喝得起紅酒(以前只懂得喝啤酒)﹐負擔得起高消費的玩意﹐買得起名牌… 可是﹐工作卻比以前還賣命﹐生活比以前還累﹐為的是甚麼?
我們常訕笑歐洲人、澳洲人生活節奏慢﹐記得有朋友說﹐在澳洲﹐一到晚上街上就很靜﹐商店都關門了﹐他們的生活太悶了。好笑﹐香港每晚燈火通明到天亮﹐可是閣下每天也是工作昏天暗地﹐有時間去街上閒逛嗎?超市越開越晚﹐就是因為城裡的人越來越晚下班﹐如果每人都準時下班﹐一大早買好要買的東西﹐需要深夜購物的人其實少得可憐。
社會是進步了﹐還是退步了?可惜﹐很多人認為這是進步﹐而沒想過背後付出的代價 — 也許根本無暇細想。
朋友﹐保重﹐健康要緊﹐生活要緊。年輕時所犧牲的時間和生活體驗﹐並非年老有錢時可以用錢補償的。
前些日子﹐看到這網頁
http://freefrog.blogspot.com/2008/05/blog-post.html
Jiang Ping said,
June 9, 2008 @ 7:53 am
看到你的留言让我想起了三年前在北京工作的日子,当时我的工作应该没有你目前这么辛苦,工作时间也蛮长的(一天十个小时左右)。我在北京和上海的朋友目前也是没日没夜的工作,因为他们绝大多数都已成家立业,必须努力工作才能负担得起房子和车子贷款以及孩子教育费等,并且还要争取升职的机会。所以,当我还在北京工作的时候就有一句针对老板压迫员工的玩笑话:女员工的当男员工来用,男员工当牲口来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