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事也有角度

nora_in_a_boat.jpg 端午節參加了赤柱的龍舟比賽。

第一回合﹐我們的隊伍尚未適應比賽的環境﹐落槳不齊﹐但也得了第六(每場比賽總共有12隊參賽)。到了第二會合﹐我們總結了第一場比賽的失敗經驗﹐划得很齊、很用勁–至少這是我們的感覺。我們覺得划得不錯﹐我們在船尾的舵手說﹐我們應該大概排在第六名。當我們正準備進決賽的時候﹐突然傳來隊長的報信–比賽大會說我們第二會合只得了第12位﹐即是最尾﹐也即是我們沒資格進入決賽了!我們都覺得難以置信﹐怎可能跟我們看到的、預計的會相差那麼遠?!我們可以上訴﹐即是讓大會給我們看比賽的錄影片段﹐但我們需繳交港幣二千元作為上訴的費用。在我們商討是否上訴時﹐我們眾人的第一個問題便是﹐如果我們上訴成功﹐大會會否交還我們二千元?果真是律師﹐想法都很一致–講求公平和權利。但是在現實環境下﹐我們根本沒有時間在這問題上糾纏。我們全體隊員商量後﹐決定向大會上訴。我們是律師﹐怎可以不爭取自己的權益呢?

看錄影片段的結果是…… 我們的確是輸了﹐而且我們是很明顯地屬於最後到達終點的兩隊之一﹐其他的隊伍都離我們很遠﹐我們只是和第11名的那隊相差很少。後來﹐我想﹐可能我們隊伍的船是在比賽航道的最後一條–第12條賽道﹐不論是我們還是我們的舵手看其他隊伍的角度都可能因此有所偏差﹐“凡事也有角度”﹐這句話真的很對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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